付款條件:
50%的訂金。交貨前50%T / T。除非另有說明。
根據提供的財務狀况證明,可以申請其他付款條件。但偉志保留拒絕申請或調整定價以反映因接受新付款條件而産生的費用的權利。
逾期付款將收取總額的2%罰金。
運輸:
除非另有說明,否則所有貨件均爲F.O.B深圳發貨。
發貨:
1-所有貨物均由偉志妥善裝載到集裝箱上。
2-運輸過程中的損壞:(a) 承運人對運輸途中的損失、缺少以及明顯和隱蔽的毀損承擔全部責任。(b) 擁有權在我們交付給承運人後立即轉移給買方;因此,所有索賠必須由買方向承運人提出。
3-我們保留拒絕在分銷商常規銷售和服務區域之外發貨的訂單之權利。
4-訂單確認中顯示的發貨日期是我們對可能發貨日期的最合理估算,不應被視爲代表固定或保證發貨日期。 由于任何超出偉志控制範圍的條件或發生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其他條件、天灾、罷工、戰爭、騷亂、火灾、無法獲得材料,政府法規或限制,此處商品的運輸受到任何和所有延誤的影響。 對于因延遲裝運或無法按上述方式裝運而造成的任何損壞或損失,偉志概不負責。
5-任何有關涉嫌短缺或運輸錯誤的索賠必須在收到貨物後30天內以書面形式向偉志提出,否則此類索賠將被免除。
6- 除非客戶訂單中另有規定,否則偉志保留進行部分裝運的權利。 所有此類部分裝運將由偉志在裝運時開具發票,幷在到期時支付,不需考慮後續裝運。 任何部分裝運的延遲不應免除客戶接受訂單任何剩餘裝運的義務。
價格、規格及報價:
1-價格和規格如有更改,恕不另行通知,價目表本身幷不是出售要約。
2-只有當偉志以書面形式,幷且在報價中指定的期限內接受時,報價才是確定的。 我們保留在接受之前隨時以任何理由撤回報價的權利。
3-在報價的指定期限內收到的采購訂單將在訂單之日起60天內的裝運價格受到保護。
4-除非另有說明,否則所有設備均引用幷配備較少的燈具。
5-偉志盡一切努力避免目錄,價格表和其他出版物中的錯誤。 我們不會接受與規格,描述,價格等錯誤有關的責任或退款。
6-本價目表上顯示的價格是當前的價格。 偉志保留在未來任何時間更改這些價格的權利。 除非另有明確書面規定,否則訂單將按發貨時的現行價格計費。
7-已在生産的訂單之加單應被視爲獨立的訂單,幷應相應地定價及按獨立訂單處理。
8- 偉志將不受客戶訂單中包含和/或提及的一般或一攬子政策之約束; 每個訂單必須附有訂單本身的完整指令。
9-如客戶通知偉志在根據客戶的訂單已經製造商品幷準備發貨後要求延遲交付商品,則客戶應支付合理的存儲費用,直到此批商品交付幷被客戶接受,幷應完成付款,等同于原始交付時接受貨物一樣。
10-如根據客戶的指示進行的任何裝運因任何原因被拒絕,則客戶有責任視同在交貨時接受了貨物一樣付款。客戶亦需負擔任何重新處理和重新發貨之費用以及所有合理的存儲費用。
采購訂單:買方購買訂單的接受取决于偉志的書面確認, 買方訂單的接受前提是買方同意此處所述的條款和條件, 偉志同意僅根據這些條款和條件提供其價目表所涵蓋的商品。 如買方條款和條件與LSI條款和條件之間存在衝突,買方在沒有任何反對的書面通知的情况下,幷且通過發出采購訂單和接受訂購商品的裝運,同意偉志條款和條件應優先幷應適用。
取消訂單:
1-加急訂單不可取消。
2-特殊(非目錄)商品的訂單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可取消。
3-取消任何已下達超過兩天的訂單,偉志有權拒絕取消。如果買方堅持取消,將需承擔購買已經進行的材料和流程的成本。
4.在任何情况下,偉志均不對涉及尺寸設計或其他更改的場地條件負責。
退貨:
除非得到偉志的同意,否則不接受退貨。
保留訂單:在我們收到客戶的書面同意和簽署的批准圖紙之前,不會將保留訂單輸入生産。 發票將以發布時適用的價格開具。
有限保證/保修:所有照明燈具均在中國惠州製造,所有産品在裝運前都經過100%的測試和檢查。
五(5)年有限保修 – 照明設備
除非另有說明,否則偉志爲大多數付費照明産品提供五年保修。更多保修詳細資訊列在「保修條款」頁面中。
客戶應負責提供足够的文檔,證明産品缺陷是由材料或工藝引起,根據症狀和描述,偉志將决定是否需要退回有缺陷的産品;非偉志製造的每件産品的電源保修將僅限于該製造商的條款和條件,任何此類索賠將直接向相關製造商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