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款条件:

50%的订金。交货前50%T / T。除非另有说明。

根据提供的财务状况证明,可以申请其他付款条件。但伟志保留拒绝申请或调整定价以反映因接受新付款条件而产生的费用的权利。

逾期付款将收取总额的2%罚金。

运输:

除非另有说明,否则所有货件均为F.O.B深圳发货。

发货:

1-所有货物均由伟志妥善装载到集装箱上。

2-运输过程中的损坏:(a) 承运人对运输途中的损失、缺少以及明显和隐蔽的毁损承担全部责任。(b) 拥有权在我们交付给承运人后立即转移给买方;因此,所有索赔必须由买方向承运人提出。

3-我们保留拒绝在分销商常规销售和服务区域之外发货的订单之权利。

4-订单确认中显示的发货日期是我们对可能发货日期的最合理估算,不应被视为代表固定或保证发货日期。 由于任何超出伟志控制范围的条件或发生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其他条件、天灾、罢工、战争、骚乱、火灾、无法获得材料,政府法规或限制,此处商品的运输受到任何和所有延误的影响。 对于因延迟装运或无法按上述方式装运而造成的任何损坏或损失,伟志概不负责。 

5-任何有关涉嫌短缺或运输错误的索赔必须在收到货物后30天内以书面形式向伟志提出,否则此类索赔将被免除。

6- 除非客户订单中另有规定,否则伟志保留进行部分装运的权利。 所有此类部分装运将由伟志在装运时开具发票,并在到期时支付,不需考虑后续装运。 任何部分装运的延迟不应免除客户接受订单任何剩余装运的义务。

价格、规格及报价:

1-价格和规格如有更改,恕不另行通知,价目表本身并不是出售要约。

2-只有当伟志以书面形式,并且在报价中指定的期限内接受时,报价才是确定的。 我们保留在接受之前随时以任何理由撤回报价的权利。 

3-在报价的指定期限内收到的采购订单将在订单之日起60天内的装运价格受到保护。

4-除非另有说明,否则所有设备均引用并配备较少的灯具。

5-伟志尽一切努力避免目录,价格表和其他出版物中的错误。 我们不会接受与规格,描述,价格等错误有关的责任或退款。 

6-本价目表上显示的价格是当前的价格。 伟志保留在未来任何时间更改这些价格的权利。 除非另有明确书面规定,否则订单将按发货时的现行价格计费。 

7-已在生产的订单之加单应被视为独立的订单,并应相应地定价及按独立订单处理。

8- 伟志将不受客户订单中包含和/或提及的一般或一揽子政策之约束; 每个订单必须附有订单本身的完整指令。 

9-如客户通知伟志在根据客户的订单已经制造商品并准备发货后要求延迟交付商品,则客户应支付合理的存储费用,直到此批商品交付并被客户接受,并应完成付款,等同于原始交付时接受货物一样。

10-如根据客户的指示进行的任何装运因任何原因被拒绝,则客户有责任视同在交货时接受了货物一样付款。客户亦需负担任何重新处理和重新发货之费用以及所有合理的存储费用。

采购订单:买方购买订单的接受取决于伟志的书面确认, 买方订单的接受前提是买方同意此处所述的条款和条件, 伟志同意仅根据这些条款和条件提供其价目表所涵盖的商品。 如买方条款和条件与LSI条款和条件之间存在冲突,买方在没有任何反对的书面通知的情况下,并且通过发出采购订单和接受订购商品的装运,同意伟志条款和条件应优先并应适用。

取消订单:

1-加急订单不可取消。

2-特殊(非目录)商品的订单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可取消。

3-取消任何已下达超过两天的订单,伟志有权拒绝取消。如果买方坚持取消,将需承担购买已经进行的材料和流程的成本。 

4.在任何情况下,伟志均不对涉及尺寸设计或其他更改的场地条件负责。

退货:

除非得到伟志的同意,否则不接受退货。

保留订单:在我们收到客户的书面同意和签署的批准图纸之前,不会将保留订单输入生产。 发票将以发布时适用的价格开具。

有限保证/保修:所有照明灯具均在中国惠州制造,所有产品在装运前都经过100%的测试和检查。 

五(5)年有限保修 – 照明设备

除非另有说明,否则伟志为大多数付费照明产品提供五年保修。更多保修详细资讯列在「保修条款」页面中。

客户应负责提供足够的文档,证明产品缺陷是由材料或工艺引起,根据症状和描述,伟志将决定是否需要退回有缺陷的产品;非伟志制造的每件产品的电源保修将仅限于该制造商的条款和条件,任何此类索赔将直接向相关制造商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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